南京交通事故律师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但是到底应该何时聘请律师,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并听取专业人士意见.
第一种情况:有可能并未犯罪的情况.人虽然被公安机关带走或羁押,但并不一定意味着是一定就是刑事拘留.比如说是留置盘问,留置盘问应在24小时内进行,最长不超过48小时,在有可能是留置的情况下,可待48小时满再视情况而定.如果改为刑事拘留则可聘请律师,如果治安拘留一般没必要请律师,即使要进行行政诉讼,也可等拘留期满再请律师.
第二种情况:构成犯罪,但较轻.这种情况比较多,如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或小额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于案件较轻,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应尽快聘请律师.以便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尽快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第三种情况:构成犯罪,但较重.对于案情较严重,一般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由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待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委托律师.此类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所起作用一般比较有限,而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此时就由律师介入处理.
另外,刑事案件的律师,一般还是请当地律师好一些.因为刑事案件必定要多次到司法机关及看守所,如果请外地律师不能及时办理,又损失差旅费,而且当地律师对当地情况了解,办理起来方便很多.很多人习惯找关系,宁愿花钱找关系处理,甚至宁愿花钱找关系也不愿请律师.实际情况是,正是因为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找关系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其中的介绍人及标的人绝大多数都只是口头承诺的很好,意在骗取钱财.现在的法律体系已经比较完善,即使真正花钱找到了该找的人,影响到最终处理结果的几率仍然很小,绝大多数人花的是冤枉钱.